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日在朝阳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杜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服务等。
2021年8月30日,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从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简介
8月31日,据天眼查APP,乐华娱乐(以下简称乐华娱乐)新增股东JOINSTAR ASIA (HK) LIMITED,经营范围于8月30日从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是王一博、韩庚、孟美岐、吴宣仪和范丞丞等艺人的经纪公司。
7月19日,乐华娱乐也曾发生工商变更,新增浙江东阳阿里影业有限公司、字节跳动关联公司北京量子跃动科技有限公司等为股东,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15%和4.9%。
发展历程
2009年7月3日,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21年8月30日,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从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2022年2月,阿里巴巴影业有限公司、字节跳动关联公司退出乐华公司股东行列,同时,孟庆光、孙一丁等主要人员退出。
公司管理
社会事件
2020年8月26日,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北京乐华娱乐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华)于2020年5月18日,被市文化执法总队执行行政处罚。据显示,处罚依据为:《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
据悉,《文化部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为: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演出或展览活动的。
2021年5月11日,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浪微博@乐华娱乐发布《关于理智追星的倡导书》称,该司为积极响应国家网信办部署开展2021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在此郑重向全体粉丝发出以下倡议:
1.拒绝任何非理性打榜应援、集资等违规饭圈行为。
2.拒绝网络暴力及一切不良饭圈现象,呼吁所有粉丝遵纪守法谨言慎行,文明上网、理性发声。
3.拒绝私生,避免公众场合聚集,不干扰公共场所秩序。尊重隐私,拒绝不良网络文化。
4.呼吁粉丝群体提高警惕,保持清晰判断能力,谨防上当受骗,拒绝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