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崇实,男,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1954年12月生,福建省建瓯人,博士生导师。
2003年任厦门大学校长(副部级),连任14年,主要从事经济法学方面的研究。2022年1月,朱崇实出任福耀科技大学首任校长,2023年8月9日卸任福耀科技大学校长一职。
朱崇实先后获得过“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国家首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是中国2006年的“高教十大人物”。
个人经历
求学经历
1973年至1976年,朱崇实加入中国共产党历史,成为福建省建阳中(土布)大队知青;1976年至1978年,他成为福建省建阳县委党校教师;1978年朱崇实到厦门大学经济系学习,1982年获的经济学学士学位;之后他一直在求学,并于1985年在厦门大学的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作为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毕业后任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
工作任职
朱崇实于1990年在南斯拉夫贝尔格莱德大学学习结束后,到厦门大学任法律系副教授、副系主任,后他于1995年在厦门大学任师资与职称处副处长、处长;八年期间他升职成为厦门大学的副校长和教授,同时朱崇实在1999年8月至2000年7月期间作为美国富布赖特学者,到波士顿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期间朱崇实还于2001年兼任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2003 年他被任为厦门大学校长(副部长级),主要从事经济法学方面的研究。在2009年7月,朱崇实兼任厦门大学汉语国际推广南方基地理事长。2022年1月朱崇实出任福耀科技大学首任校长,2023年8月9日卸任福耀科技大学校长一职。
学术
教学课程
学术观点
经济法是调整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其他各方主体在各类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主要有:1.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过程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2.国家在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3.国家作为公共物品的供给者,在完成公共收入和支出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4.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在国有资产的投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5.国家作为社会公平的维护者,在实践二次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学术成果
荣誉奖项
教育主张
谈教育创新
朱崇实结合厦门大学历史,以及响应时代的号召,提出学校要在创新型人才上不断进行探索。主张:1.确立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统一,2.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努力推进人才培养的多样化。谈本科教育朱崇实认为,本科生教育是整个高等教育的基石,提出建设厦门大学要有机融合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以求得“质”的飞跃。
谈本科教育
朱崇实认为,本科生教育是整个高等教育的基石,提出建设厦门大学要有机融合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以求得“质”的飞跃。主张:1.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确立多元的精英教育质量标准;2.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构建灵活弹性的人才培养机制;3.坚持以教师为主导的师生观,推进教学运行机制改革。围绕这一中心问题,学校打破平均主义,以构建本科教学运行机制为契机,鼓励“一人多课”和“多人一课”,从而吸引本科生主动参与科学研究和创业活动。
相关事件
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谢灵给校长朱崇实的一封信在网上流传,信中指责教工食堂对普通教职工冷漠怠慢,仅仅在校长出现时殷勤服务,而校长对此听之任之。对此朱崇实回应称,欢迎批评但不接受无端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