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论是西方犯罪学界探讨犯罪成因的一种理论观点,最初由意大利学者龙勃罗梭在其著作《天生犯罪人论》中提出。他主张犯罪行为与隔代遗传有密切关系,认为犯罪者的生理特征异于普通人,且这些特征可通过观察其外貌特征来识别,这些特征被认为是返祖现象。
理论发展
遗传论的发展过程中,多位学者提出了相关的研究和见解。英国学者达格代尔通过调查裘克家族,发现其中有多位成员从事乞讨或卖淫活动,共计280名乞丐和90名娼妓。他认为这种现象可以用遗传因素来解释。美国学者约翰·戈达德在1914年的研究中强调了遗传对犯罪的影响,认为犯罪往往是智力低下导致的结果。此外,德国精神病学家约翰尼斯·朗格在他的著作《犯罪与命运》中提到,如果一对同卵双胞胎中有一人成为罪犯,那么另一人也极有可能因为遗传原因走上同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