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光泉,男,汉族,1967年8月生,江西上饶市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农学学士。
现任新余市委书记,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人物履历
1989.07--1992.03,上饶县旭日镇政府干部
1992.03--1996.04,上饶县委组织部干事、科长
1996.04--1998.03,上饶县委组织员、组织部科长
1998.03--1998.11,上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8.11--2000.06,上饶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
2000.06--2001.09,上饶县郑坊镇党委书记
2001.09--2002.11,上饶县枫岭头镇党委书记(1998.09--2001.12江西省委党校党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2.11--2006.05,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6.05--2007.06,鄱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7.06--2010.05,上饶市纪委副书记
2010.05--2011.05,余干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5--2014.01,余干县委书记
2014.01--2015.06,广丰县委书记
2015.06--2016.04,广丰区委书记
2016.04,江西省纪委常委(其间:2017.02--2017.04、2018.02--2018.06、2019.03--2019.06 借调中央巡视组参加巡视)
2021.01,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
2023.03-2023.07,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
2023.07--2023.09,新余市委书记
2023.09-- 新余市委书记,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担任职务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1月补选)
任免信息
2020年12月,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2023年3月31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郑光泉的省生态环境厅正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职务。
2023年7月31日,新余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吴浩同志出席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长级)傅世平同志宣布省委关于新余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郑光泉同志任新余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23年9月13日,新余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召开,郑光泉同志任军分区党委委员、常委、第一书记。
人物荣誉
人物事件
事故问责
主词条:1·24江西新余楼房火灾事故
2024年1月24日15时22分,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天工南大道佳乐苑沿街店铺地下一层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火灾共造成39人遇难,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52.84万元。事发后,中央纪委对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55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决定对郑光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