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97年6月1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指导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监察、司法行政、宣传等工作;承办其他应由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政治部
立案一庭
立案二庭
刑事审判第一庭
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一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
民事审判第三庭
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
审判监督庭
执行局(下设执行裁决处、执行监督处、执行管理处)
环境资源审判庭
研究室
审判管理办公室
司法警察总队
司法鉴定技术处
司法行政装备处
督察室
宣传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信息技术管理处
事业单位
重庆法官进修学院
现任领导
更新截止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