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敏,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广东高要人,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年7月至1998年8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党组秘书;
2001年4月至2003年7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3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任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4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副院长;
2018年1月至2018年2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2018年2月至2023年1月,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3年1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
中共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霍敏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3年1月7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福州市举行。会议决定接受霍敏辞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