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代言人合同是一种确立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民事关系的协议,通常用于建立企业和组织的形象代言人关系及其相关职责。
合同范本
协议概述
甲方和乙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聘请乙方指定艺人担任产品品牌形象代言人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工作内容
确认
在规定日期内,乙方应为甲方拍摄影视广告或全球音乐电视台,拍摄次数和天数待定。
参加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等活动,次数和时间待定。
为甲方演唱以产品概念为核心的广告歌曲,享有演唱权。
提供产品相关信息,以便乙方了解产品风格和功能。
使用期限
广告使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若需续签,甲方有优先权。
使用范围
限于中国大陆地区,且仅可用于特定目的。
拍摄条件
规定了拍摄时间和工作时长限制。
所有服装和配饰由甲方提供。
发型和化妆由乙方私人提供,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差旅和住宿安排。
甲方确保拍摄内容符合道德规范,并提前告知乙方。
双方义务
甲方提供服装费用、交通接送和膳食。
甲方协助乙方事业发展和宣传。
品牌形象代言人确定后,甲方支付报酬。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参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代言。
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
若出现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费用和损失。
解决争议
如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生效条款
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署
甲方和乙方分别签名盖章,注明日期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