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堂,男,汉族,1967年6月生,江西鄱阳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人物履历
1985.09--1989.07 江西财经大学农业经济系农业财务专业学习。
1989.07--1997.06 江西省农业厅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9.10--1991.09江西省红壤研究所锻炼)。
1997.06--2014.10 江西省农业厅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其间:2001.09--2003.12江西省委党校中共党史专业学习)。
2014.10--2017.11 江西省农业厅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2017.11--2018.11 江西省农业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8.11--2020.08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08--2021.03 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
2021.03--2022.09 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11月8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举行挂牌仪式,刘建堂为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20年10月28日,萍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任命刘建堂为萍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刘建堂代理萍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2021年1月19日,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刘建堂的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9月29日,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建堂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萍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委,萍乡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委。
2021年10月23日,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建堂为萍乡市监察委员会主任。